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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知律师事务所

江苏兴知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1月24日正式挂牌成立。我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审批,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依法成立的合伙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19年我所成功加盟国浩律师集团,入选泰州市破产协会会员单位。
我所自有现代化办公用房600平米,全电子化,信息化,集成化办公。现有律师十五名,行政人员三名,律所团队均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级律师一名、江苏知名律师一名、刑法学研究生两名、金融学硕士一名、法律硕士一名、双学位学士一名、注册会计师一名。在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于2018年7月成立党支部,现有中共党员七名,九三学社社员一名。党支部成立后在支部书记赵武功高级律师带领下定期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九三社员积极参加九三学社、新联会等各项活动。
“通力合作、共同进步”是我们发展的理念,“竭尽所能、恪尽职守”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尊师重教、持续发展”是我们坚持的战略。
我所将“睿思胜辩,信誉致远”作为办所宗旨,以“诚信、专业、优质、高效”作为工作要求。作为一个新所,自办所以来已承办案件几百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及普法送法活动上百起,签订法律顾问单位几十家,全所人员积极参加法律公益行动,积极投身到公检法三机关及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法援案件几十起,围绕经济、社会进步、稳定,积极参与市政府中心工作,陪同市委领导接访。积极投身到普法、送法、送温暖活动中去。
江苏兴知律师事务所是个小单位,也是个大家庭,我们以专业分工为基础、以团结协作为纽带、以社会公益为己任,竭力打造一支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队伍,当然作为一个新兵,我所还有很多需要学习、提高的地方,恳请各级领导关心、指导。
在法治中国的新时代下,我们看得见法制理想也摸得着法治现实,更找得到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康庄大道。立足泰兴、涵盖泰州、着眼江浙、辐射全国,江苏兴知律师事务所将积极和省内外、国内外各大知名法律同仁精诚合作,加倍努力打造成为专业型法律综合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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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 律所动态
  •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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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
  • 12-23

    2019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离婚

    由于涉外婚姻的双方教育背景差异,语言文化差异,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差异,以及功利思想等非感情因素的影响(比如:有的为了取得外籍身份,有的为了出国找工作挣钱,有的为了把子女带出国外等原因而在“中介”的撮合下迅速相识、相恋直至登记结婚),在诸多差异矛盾难以调和、功利目的不能达到时,离婚则成为必然。涉外离婚在法律上有特别规定,在处理程序上更复杂,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慎重,从而导致办理起来时间过长,有的两年、三年甚至是更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当事人深受其累,叫苦不迭,给当事人工作、生活造成很大影响。如:购买处置房屋、车辆等财产,遇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没法及时登记等。

  • 12-23

    2019

    论国际私法上涉外离婚的管辖权冲突问题

    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日益频繁,我国的涉外婚姻越来越普遍。然而,由于男女双方文化传统、社会经历、意识形态以及人生观等方面的差异,涉外婚姻破裂的比例也相对较高。涉外离婚案不断上升的现状与我国相对滞后的立法形成鲜明对比。由于尚未形成比较完善的涉外离婚法律制度,法官在审理涉外离婚案件的过程中无法可依,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批复只能是杯水车薪。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迫在眉睫。

  • 12-23

    2019

    涉外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适用

    观点1:该大陆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国际私法规则,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该不动产在大陆,应适用中国大陆法律。中国大陆《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上述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生前赠与行为未经共有人同意,有瑕疵,应当认定无效。观点2:该大陆房产应属于丈夫生前单独财产。同意上述国际私法规则的适用。但是,丈夫是用其个人财产购得房产,不应当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不属于中国大陆《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情况。且如何认定丈夫系用其个人财产所得购得房产,系根据中国香港相关的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各自所有。

  • 12-23

    2019

    涉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

    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387号)、《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民发〔2015〕230号),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 12-23

    2019

    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的处理

    罗海龙与黄健华、曾诗和经协商,达成买卖合同,由黄健华、曾诗和以260000元价格,向罗海龙购买剑麻加工机械制绳设备一整套生产线,黄健华、曾诗和先付120000元给罗海龙,余款140000元到2012年5月31日付清全部。罗海龙,黄健华、曾诗和及担保人钟丽燕均在协议书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黄健华、曾诗和支付了120000元,并运走了设备,但一直没有支付第二期货款。

  • 12-23

    2019

    债权人死后 继承人继续维权

    2005年,黄某承包了徐某位于石棉县响水沟电站堰道工程,并顺利完工。而徐某却以各种理由一直拖欠黄某工程款。在黄某多次催讨下,徐某才向黄某出具了欠条并承诺尽快支付。但直至2012年8月24日黄某死亡时,徐某仍未支付其工程款。黄某的继承人黄父及其两个儿子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遂依法诉至石棉法院,要求被告徐某支付所欠黄某工程款16万元。

  • 12-23

    2019

    “借支”不等同于“借”

    李某与王某曾多次合伙承揽各种工程。2011年10月,二人合伙承揽了案外人郑某发包的一处护坡工程。2012年1月19日(当年农历年底),李某与王某一起向案外人郑某索要工程款,索得工程款10000元由李某保管。后来,王某自李某处取得现金2000元,并出具单据一份,内容为“证明今借支李某贰仟元正王某2012年1月19日”,其中“支”字被划掉。2013年8月,李某持上述单据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借款2000元。被告王某主张该单据系一份证明,证明其支取了合伙利润2000元,仅用于日后双方结算。

  • 07-23

    2019

    债权含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 07-23

    2019

    照顾父母较多能否多分遗产?

    本案中,据张女士所述,涉案的306号房屋系张老先生、魏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房改政策购买,故该房屋应为张老先生、魏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同时对父母尽心照顾,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考虑房屋的来源、个人所占份额、房屋使用状况因素,张女士对遗产的贡献较大,且对父母又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所以,张女士应当多分遗产。

  • 07-23

    2019

    征地补偿款是遗产吗?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之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消灭;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 07-23

    2019

    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对死者绝对权——生命权的侵害而应承担的对其亲属的未来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而债权是死者生前与债权人之间因相对法律关系而产生的。两者性质上是不同的。加害人之所以要承担死亡赔偿金的责任,是基于死者的亲属与死者之间法定的身份关系,这种绝对权是任何人都不能侵犯的,任何第三人都负有不作为的义务。而债权债务的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第三人并不负有必然保护这种法律关系的义务,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而不得请求第三人履行债务。故死亡赔偿金应作为死者近亲属王甲、王乙的财产,不应作为王某的遗产。刘某要求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将死亡赔偿金作为王某生前债务作偿还的主张无法成立。

  • 07-23

    2019

    遗产处理纠纷法律常识

    遗产继承纠纷主要包括: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现行体制内一般不会经过调解而直接诉讼。

  • 12-23

    2019

    碰瓷会构成什么罪?区分哪几种情形进行判别?

    “碰瓷”原本是古玩业的行话,指别有用心者把易碎裂的瓷器摆放在路边,专待路人不小心碰坏,借机讹诈财物,现在则成为了耳熟能详的骗局代名词。近年来,因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迅速,特别是私家车量的迅猛增长,以身体故意碰撞机动车,借此诈骗或敲诈勒索车主钱财的“碰瓷”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增多。不仅如此,“道路碰瓷”行为还出现以非机动车“撞”机动车、以机动车机动车撞机动车等多样化趋势,发生在道路上的“碰瓷”愈来愈多。而这些个“碰瓷”行为严重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秩序,具有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 12-23

    2019

    刑事拘留期满当事人会面临哪些处理结果?

    被警方刑事拘留,以便对案件进行侦查。但是,有些时候由于警方办案不力等各种原因,往往会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普通刑事案件的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14天,对于流窜、多次、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时间最长也不超过37天。

  • 12-23

    2019

    非法行医应该直接入刑追究刑事责任吗

    取决于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构成非法行医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能代替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该司法解释明确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等五种情形应认定为非法行医。

  • 12-23

    2019

    知识产权常识之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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